关于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4]129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和《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宽带发展与普及,经研究,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三部门”)将联合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宽带建设定位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统筹有线、无线技术手段,突出因地制宜和均衡发展,推动宽带进乡入村,提升应用普及水平,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二、试点工程目标
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时间表,选择相关试点省或自治区,每省或自治区选择20个县(区、旗),推进农村地区宽带发展,到2015年,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并具备平滑升级更高速率能力,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
三、支持重点
(一)乡镇到行政村光缆、传送设备、杆路等建设;
(二)行政村内接入光缆或铜缆覆盖;
(三)行政村内OLT、MDU(内置DSL或LAN)设备建设;
(四)行政村内无线基站设备(可选3G或4G技术设备、大功率室外型WLAN设备等)建设;
(五)行政村内无线基站配套建设,包括传输设备、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