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基于这些变化,保监会正酝酿对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制度进行改革,相关文件近日起草完毕,目前正在财险业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准入门槛与偿付能力挂钩
通过征求意见稿,可窥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基调与方向。
自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启动以来,短短几年,我国农业保险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乃至上百年走过的道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险品种不断增加,保险覆盖面和参保农户数显著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保险已进入发展新常态。这包括在政策上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有关精神,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行政审批事项将被取消。
但由于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险种、实行的是保费补贴政策,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适度的准入门槛以及奖优罚劣制度也是必不可缺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近日内部下发的《关于改革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准入门槛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有所区分。
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不低于150%;内控管理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专门的